通人社發〔2019〕23號
各旗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各職業院校、有關職業技能培訓機構:
現將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資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內人社發﹝2019﹞60號,以下簡稱“通知”)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如下意見一并貫徹執行。
一、各地要嚴格按照“通知”要求,進一步明確資金支出范圍,規范支出行為,實行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補貼資金發放臺賬,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進行補貼資金登記對賬,定期分析報告資金使用情況,確保資金使用管理安全。
進一步明確補貼標準。通遼市促進就業專項工作組印發的“通促就工字(2019)1號”文件中規定的補貼標準做如下調整:(一)企業新錄用職工(包括符合條件的勞務派遣人員)和轉崗轉業職工參加新型學徒制培訓,補貼標準由原來的中級工、高級工分別補貼4000元/年˙人、5000元/年˙人分別調整為6000元/年˙人、7000元/年˙人。
(二)化工、礦山等高危行業企業職工參加各類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和安全技能培訓獲得證書的,補貼標準由1500元/人調整為按自治區《重點產業需求目錄》中A類職業(工種)標準執行。
(三)企業職工按“通知”規定參加在崗和轉崗培訓取得相應證書的,補貼標準執行“通知”規定。即:獲得初、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后按自治區相關規定(內財社﹝2019﹞289號、內人社發﹝2019﹞12號、)補貼標準的70%給予職工個人或企業補貼;獲得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后補貼標準不變。
三、對貧困勞動力、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兩后生中的農村牧區學員和城市低保家庭成員,在培訓期間按規定給予的生活費(含交通費)補貼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
四、符合條件的勞動者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嚴格按照“通知”要求,不得突破享受次數和重復享受。
五、企業、培訓機構和個人申請培訓補貼嚴格按照“通知”規定,向人社及相關行業部門如實提供相關材料,審核撥付流程按通促就工字(2019)6號文件執行,受理部門不得額外索要其他申請資料。
通遼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通遼市財政局
2019年12月4日